第二章 岂曰无衣,与子同袍(中)(1 / 2)
“嘭嘭~”
“嘭~嘭~”
“嘭~~嘭~~”
逐渐减慢的搏动感顺着精钢矛杆传入掌心,合着心脏主人那不甘的眼神,冉闵感觉像是刚刚吃了碗冰镇酸梅汤,在这八月天的暑气中是那样宁人舒爽。他嘴角慢慢翘起,吐出两个字来:“拜拜~”
“噗嗤~”
瞬间喷发的血雾将冉闵笼罩了进去——长达尺许的矛刃将敌人胸膛上绷紧的肌肉撬开,鲜血顺着矛刃上三根血槽,呈雾状喷将出来。
冉闵对那血雾视而不见,他左手轻轻一弹缰绳,心意相通的战马缓缓后退,长长的矛刃带着迟滞感,一点点从燕骑胸膛抽出。看着对面那张因为痛苦而扭曲的面容,冉闵心中有种说不出的畅快。
丢开马缰,抬手抹了把脸,晕开的血污立即将冉闵脸上最后一丝稚气也淡化掉,哪里还有十四岁少年的模样,此时的冉闵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屠夫。在沙场上杀人,跟平常时候杀人,有着截然不同的心理感受。沙场上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气氛,会让人彻底释放出隐藏起来的兽性。看着一条条原本鲜活的性命在手中消失,冉闵已经逐渐适应这种一开始会让他事后呕吐的景象。
“老子,喜欢,这乱世!”
右手突然后摆,那连钩戟猛地从鲜卑骑兵胸膛中拔出,一阵风吹来,失去支撑的尸体“嗵”地一声狠狠砸在黄土地上,干燥的土地上迅速铺开一片血红——冉闵没有闻到血腥味,不是因为太淡,而是因为他已经习惯。
“将军,无敌!”
“将军,无敌!”
……
四个穿着玄色皮制裲裆铠的汉族士兵不等冉闵下令,就冲上去,一个牵马,剩下的三个开始打扫战场。看着手下的举动,冉闵没有吭声,只是将连钩戟架上马背的得胜勾,自言自语道:“第九个!一路来,老子已经杀了多少鲜卑狗了?”
“三十七个了,少将军!”冉闵身边的骑兵凑趣道。
冉闵再次冷冷一笑,重新抓起连钩戟抖了抖,不满地看了看那满是血污的矛刃。
“狗娘养的,又脏了!”
踢开脚蹬,冉闵把那长达尺许的矛刃在麻草纳成的靴底上反复磨蹭。首先被擦去的是鲜红的血液,然后是褐红,最,身上的甲叶子发出一阵阵枯燥的摩擦声。
一边在鞋底上擦拭连钩戟,冉闵一边眯着眼睛,打量这满目黄沙的世界,陌生,而又熟悉。
“咻~”风大了,将地上没有搀和鲜血的黄沙卷起来,从前方几米处那横七竖八的十余具尸体上滚过,顿时让那刺眼的红色淡了一些。
这些尸体大多有着黄褐色的头发或是胡须,透过半张半阖的眼皮,可以看到淡蓝色的眸子。他们不是汉人,而是燕国的鲜卑族人,是刚刚被冉闵和手下干掉的一支燕国侦骑。
冉闵扭头看了一眼刚刚凑趣的张四方。这家伙斜斜挂在背上的几根梭镖,这次可是立下了汗马功劳。
“这小子,什么都好,就是心太软!自家亲人都死在胡人屠刀之下,空有一身好武艺
,杀起人来始终少了一股戾气,还不如老子这个十四岁的娃!”冉闵心中想着,可他却似乎忘了,他的心性,哪里还是什么十四岁的娃?
或许是感受到冉闵的眼神,张四方像草篓子里的野兔似地飞快转过头来,一双眼睛睁得大。大的,满眼都是这世道难得一见的澄净。在看见是冉闵之后,他笑了一笑,很纯真。
“路漫漫其修远兮,张四方啊张四方”见到那笑容,冉闵情不自禁地发出一声低叹。
百人断后,七场交锋,百炼步卒成精骑,在这个时代,冉闵已经创造了第一个奇迹。
自打燕国大棘城玄的菟太守刘佩出城冲杀围城后赵军,斩获百余首级之战发生后,冉闵就开始执行他的撤退计划。等到石虎顶不住伤亡,下令撤军时,冉闵率领的三千汉军步卒早已经做好万全准备,第一批撤离阵地。
“此战必败!”
在出征前就处处算计的冉闵,手中捏着预备的精细地图,制定的撤退路线自问也是最安全的。可就算是这样,想要彻底避开燕国那些来去如风的侦骑也不可能,所以他率领着一百名挑选出来的精兵断后,让三千汉军步卒昼伏夜行,小心谨慎的先行返回襄城。
这一路走下来,百名军士还剩下六十八个,然已是人人骑马。还有空骑十余头,冉闵也没有舍得丢下,就那么带着走。
“动手吧!”
冉闵轻声下令,几个汉军士兵顿时抢到尸体前面,熟练地将尸体上可以用的东西全部剥下来,就连破损的皮甲和染了血的干粮也不放过,另外十来个士兵挥舞起手中的兵刃,以极快的速度在地面上挖出一个大坑,准备掩埋尸体。
不是冉闵需要积这阴德,只是不想被吊靴鬼一般的燕国侦骑摸到踪迹,虽然那些侦骑的鼻子比狗还要灵光,但拖得一刻算一刻。
“这是第几拨了?”
冉闵微微偏头,身后立刻赶上来个偏将,杜雷。此人身高不输冉闵,大概在一米八出头,肩厚背阔,挎着柄铁胎弓,马背上挂着四壶羽箭和一把长刀。
“将军,这已经是第八拨侦骑,此去襄城还有二百五十里路,恐怕”
是啊,一路到此,除了天生神力的冉闵,恐怕每个人,包括战斗力最强的杜雷和张四方都已经累的不行了。
三天三夜,几乎没有睡上一个囫囵觉,就算是铁打的人,怕也是要融了,更何况这个时代的人,尤其是这些最下等的汉人士兵,几乎每个都是营养不良,看看他们的脸色,还有那已经灰黑的眼窝,即便是强打着精神,脸上也写满了疲惫。
“原地休息,狗娘养的燕狗,一路上撵得太紧了!”冉闵带头翻身下马。他的战马虽然是特意挑选,堪称神骏,但承载他接近一米九、一百公斤重的身躯,再加上七十三斤重的连钩戟和其他什物这么几天,肚子上的膘都快要掉光了。
听到冉闵命令,士兵们纷纷下马,拾掇拾掇。大多数战士连喝水的时间都不想浪费,找个树荫倒地就睡。
杜雷没有睡,虽然他也是疲倦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,
但他仍旧没有去睡觉。
“将军,您去休息一会儿吧,我来放哨。杀了这批,后面的燕狗应该不会这么快就撵上来的。”
“滚你的蛋!你去睡罢,让张四方那家伙滚过来陪我放哨,他眼神好,比你管用,瞧你,都跟熊猫一副德性了!”
“熊猫?熊猫是什么东西?”杜雷愣了愣,问道。
“甭管是啥,现在你就给老子去睡觉,这是命令!”冉闵一愣神,苦笑着摆了摆手。
杜雷去睡了,冉闵看到他侧身躺在地上,耳朵压在抽空的刀鞘之上。
张四方过来了。
那双纯净的跟秋水一般的双眼,再次让冉闵感慨:这眸子要是生在某个妹纸的脸上,恐怕要迷死一群屌丝了,生在张四方这张脸上,在这年头,算是浪费了。
“将军,我一个人就可以了,您休息吧。”
张四方的语音显得有些小心翼翼,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天生神经大条,那怕是在这乱世当中。
“你一个人?难道你身后有眼睛,是屁眼么?”
张四方瞪着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睛,浑然不敢相信冉闵会说出这样的话来,一瞬间,张四方的脸居然红了。
“我只是开个玩笑…”冉闵笑着摇了摇头,顺便拍了拍张四方的肩膀。
“将军,您,真的只有十四岁?”张四方像是鼓足了勇气,才说出这样一句话来。
冉闵可不想跟人讨论他的年纪,身为一个穿越者,成熟的灵魂和稚嫩的身躯不配套很正常,虽然他的体型和力量已经不像是个孩子。他耸了耸肩膀,刚说了“我只是”三个字便停了下来,转而说道:“张四方,听,马蹄声!”
几乎是在冉闵惊呼出声的同时,躺在地上的杜雷也猛然翻身而起,略带惊恐的眼神,遥望向东北方。
蹄声虽然急促,但显单薄,不似大队军马。
当听清楚蹄音之后,冉闵丢开连钩戟,解下了铁胎弓。
他的铁胎弓乃是特制的三石强弓,他壶中之狼牙追风箭也是特制,百步之外破甲穿盔不在话下,若是一两个落单的侦骑,只要进了冉闵的视线,那就是插翅难飞!
“嘎吱~”
双臂较劲,强弓已张如满月。
孤骑出现在冉闵视线尽头,正眯眼瞄准的冉闵突然惊呼道:“好像是友军!”
“是友军!”
杜雷也窜了过来,他的手中同样支楞着一张弓,比起冉闵手中大弓又要小上一号,该是二石弓无疑。
“来者止步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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