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一章参重人美(2 / 2)
“大人,您的教诲我们都记在心间了,您日后的关照,我们更是不敢忘怀,我会让我们春娇掌柜多来孝敬您的。”纯如也是马上附和着春娇说。
“要说福气吗?我想你们一定会是享受到的。要说孝敬吗?就不要提它了,一说起这两个字来都把我说老了,我的身体和心态还是非常年轻的,哈哈。”钟大人挑着两人说话的重点,解释强调了一下。
“嗯,不提‘孝敬’那词了,确实是不好听,东家,我看改成‘亲近’如何?”春娇笑嘻嘻地说。
纯如脸上微笑着,并没有搭话。
“好,这个词中听,对,多走动,多亲近,但可丑话说在前头,不可再拿什么财物来,我不缺这个,你们常来我就很高兴了!”钟大人对于春娇的这般机敏很是欣赏,面上显得更是高兴了。
“钟大人,这次来叨扰您,我是想打探一下‘公行’上的事?不知道您方不方便透露一二?”纯如看眼前的情景,已然是应该到了说正事的火候了。
“其实你们的来意,我早已猜出了个大概,这能算是个什么事,这公行的前世今生我也都是了如指掌的,对你们姐妹,我自然是知无不言,言无不尽的。”钟大人知道,该是自己卖弄才学文章的时候到了。
他清了清嗓子,郑重其事地继续说道:“康熙二十四年,也就是粤海关设立通商的当年,广州商人经营华洋贸易二者不分,开放海禁之处并没有设置专营外贸商行。次年四月间,两广总督吴兴祚、广东巡抚李士祯和粤海关监督宜尔格图共同商议,将国内商税和海关贸易货税分为‘住税’和‘行税’两类。‘住税’征收对象是本省内陆交易一切落地货物,由税课司征收;‘行税’征收对象是外洋贩来货物及
出海贸易货物,由粤海关征收。为此,建立相应的两类商行,以分别经理贸易税饷,前者称‘金丝行’,后者称‘洋货行’或‘十三行’,说是‘十三’,其实并无定数。而说起‘公行’,只能算是朝廷对外贸易的一种制度,确立于康熙四十二年,最初经由官方指定一人为外贸经手人,此人纳银四万两入官,包揽了对外贸易大权。后来,各行商从自身利益出发,共同联合组织起来,成立一个行会团体,即所谓的‘公行’。在康熙五十九年冬月二十六日这天,公行众商啜血盟誓,并订下行规十三条。”
“大人,这十三条具体是些什么内容呢?”纯如好奇地问。因为她知道了解这个内容也是十分必要的。
钟大人口中所说的这十三条行规如下:
第一条:华夷商民,同属食毛践土,应一体仰戴皇仁,拆图报称。
第二条:为使公私利益界划清楚起见,爰立行规,共相遵守。
第三条:华夷商民一视同仁,倘夷商得买贱卖贵,则行商必致亏折,且恐发生鱼目混珠之弊,故各行商与夷商相聚一堂,共同议价货价,其有单独行为者应受处罚。
第四条:他处或他省商人来省与夷商交易时,本行应与之协订货价,俾得卖价公道,有自行订定货价或暗中购入货物者罚。
第五条:货价即经协议商议妥贴之后,货物应力求道地,有以劣货欺瞒夷商者,应受处罚。
第六条:为防止私贩起见,凡落货夷船时均须填册,有故意规避或手续不清者应受惩罚。
第七条:手工业品如扇、漆器、刺绣、国画之类,得由普通商家任意经营贩卖之。
第八条:瓷器有待特别鉴定者(指古瓷),任何人不得自行贩卖,但卖者无论赢亏,均须以卖价百分之三十纳交本行。
第九条:绿茶净量应从实呈报,违者处罚。
第十条:自夷船卸货及缔订装货合同时,均须先期交款,以后须将余款交清,违者处罚。
第十一条:夷船欲专择某商交易时,该商得承受此船货物之一半,但其他一半须归本行同仁摊分之,有独揽全船货物者处罚。
第十二条:行商中对于公行负责最重及担任经费最大者,许其在外洋贸易占一全股,次者占半股,其余则占一股之四分之一。
第十三条:头等行,即占一全股者,凡五;二等者五;三等者六;新入公行者,应纳银一千两作为公共开支经费,并列入三等行内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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